| 外部評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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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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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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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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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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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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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三年執行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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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09~
2024.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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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 |
以線上自評問卷及實地訪查之方式進行評核 |
委託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辦理外部董事會效能評估,就董事會之組成與分工、指導與監督、授權與風險管理、溝通與協作、自律及精進等5大項構面以線上自評問卷及實地訪查之方式進行評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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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,至少每3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。2024年本公司委託「中華公司治理協會」辦理外部董事會效能評估,就董事會之組成與分工、指導與監督、授權與風險管理、溝通與協作及自律與精進等5大構面,以線上自評問卷及實地訪查之方式進行評核,並於2025年2月13日董事會將評估結果向董事報告。
外部機構及評估委員具備獨立性之理由:
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非本公司之關係人或具影響獨立性之商業關係,參與人員及其二等親內親屬未於本公司擔任具重大影響之職務,亦未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財務利益關係或收受餽贈。
「中華公司治理協會」出具之評估建議:
本公司董事中有4席為獨立董事,佔董事會總席次一半,且女性董事佔比達1/3,均由具專業與豐富經營管理實務人士出任,董事長尊重董事之多元專業,董事會議事氛圍開明,且於董事會前一天透過會前會進行意見交流,有效發揮領導功能。每半年召開一次策略會議由經營團隊向董事會成員報告與交流,聚焦並共同形成公司之中長期目標及發展策略,策略議題涵蓋產能規劃、股權投資、技術發展方向、ESG 等議題,邀請董事參與安排在公司外部的會議,使董事會成員得以充分互動,並針對公司短中長期永續發展目標之規畫進行討論,有助於發揮董事會積極的策略指導功能。高階經理人(含執行長)之績效考核項目依公司長期發展策略設定財務及ESG績效指標,並訂有索回條款,有效激勵團隊追求公司長期利益,奠定永續發展之基石,並於2021年首次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,除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外,針對前次外評之建議事項皆已制定精進計畫並逐步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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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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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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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貴公司於年報揭露之組織結構圖中,於審計委員會轄下設置「反托拉斯法律遵循總顧問」,以因應過往階段性任務所需,而現今公司營運所面對的法令環境更為多元複雜,建議貴公司思考是否將它更改為較適合現行法令遵循功能之名稱。 |
本公司於2025年2月13日董事會將評估結果向董事報告,董事會依據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之建議,做為持續精進董事會職能之參考,包含提升利害關係人專區及審計委員會信箱揭露位址,以及建議公司審視現有之反托拉斯法律遵循總顧問之職稱,擴大涵蓋現今多元複雜的法令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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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及審計委員會信箱,惟目前揭露之位址較不易搜尋,建議貴公司審視並適度提升揭露位址,使利害關係人得以迅速、完整地瞭解相關資訊,提升公司資訊之透明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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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點此參閱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外部評估總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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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董事酬金
由董事會依公司章程之授權,依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,並參酌國內外同業水準所訂定之「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委員薪酬辦法」發放。董事之報酬考量其所負之職責 | | |